忍者ブログ
  


+行 事 曆
03 2024/04 05
S M T W T F S
1 2 3 4 5 6
7 8 9 10 11 12 13
14 15 16 17 18 19 20
21 22 23 24 25 26 27
28 29 30
+照片輪番秀
+最新迴響
[10/24 訪客]
[08/23 Sweeney]
[12/04 Sasha]
[11/26 封]
[11/26 封]
[11/12 Priller]
[11/12 Priller]
+連結管理
+新聞聯播
+小玩意兒
  21 18 19 16 15 14 13 11 12 10 9
×

[PR]上記の広告は3ヶ月以上新規記事投稿のないブログに表示されています。新しい記事を書く事で広告が消えます。

  

這幾天心情很低潮,於是拍照似乎一時之間,變成了我唯一的心情寄託,天天一有空,就拿著D200+105VR來玩,完全忘了除了105VR之外,防潮箱裡還裝著有更多的鏡頭,雖然那些不一定是我的「愛鏡」,但卻是能幫我拍出相片的幫手;只是那時心裡總想著,等有空或有靈感的時候,再來寫寫105VR以外鏡頭的感想,卻沒想到被雜事給絆著,便一直擱置著,遲遲沒有下筆。


上週六跟我家老公去拍清大的人像外拍,結果,我帶著D200+105VR的微距鏡,而老公帶著D200+28-70的人像鏡皇去參加外拍活動;可是因為颱風要來不來的,造成天候不佳,到了當天要開拍前還在飄小雨,再加上參加外拍的人數眾多,幾乎都擠在一塊,圍在模特兒四周,結果老公帶了D200+28-70拍不到幾張照片,就嫌「釣不到」人像換鏡頭。

換什麼鏡呢?當然是換本來預先帶來讓我跟105VR作替換(註1)的鏡頭,也就是18-200VR這隻旅遊鏡,話說,帶著這隻鏡頭去賞蓮時,把它裝在機身上拍蓮花,可以遠遠的就打(註2)得到蓮花,不用帶什麼「釣竿、雨鞋」(註3)之類的東西,走到蓮田中央跟爛泥玩,才打得到花。

而這次人像拍照,雖然有三位模特兒,卻被其他來參加外拍的朋友們給團團圍住了,這種場合下,當然就是派出18-200VR出馬,但是卻沒想到,18-200VR還真是名符其實的「旅遊晴天鏡」,只有在光線充足的大晴天拍出來的照片才不會太暗,不然拍完回家,放在電腦的LCD螢幕上看,真是一個「暗到不行」。

拍自家老婆我也就算了,反正咱們走自然風,老公有沒有修圖都無所謂,但今天拍的是外面請的模特兒,這種「黑乎乎的照片」,一送出去不被MM們追打才怪勒,於是,連忙勒令老公要進行他最討厭的事-「修圖」,結果一整個週末假期裡,老公都在修圖中度過。

後來老公不知又逛到哪看到論壇裡有人寫了篇關於Nikon全幅散景鏡皇Ai AF DC 135mm F2D的文章,於是,又心動得想把它當成新玩具搬回家;其實,我本來覺得很不願意:因為一開始這麼期待入手18-200VR的老公,把28-70從他的機身上拆下來,換上18-200VR去拍照的次數,尚且還拍不到三次,就想要把它賣掉;然後去敗家,我到後年才准他買進來的鏡頭,後來,發生了些事情改變了我的想法:

@沒錯,18-200VR的焦段,確實旅行的時候非常好用,因為焦段夠,但也只有在旅遊的時候啊,以我個人而言,自從接上105VR的微距鏡以後,幾乎都拆不下來,或者說我不願意拆下來,因為105VR這隻鏡頭拍的相片,無論是在銳利度與色澤來講,遠遠的高出18-200VR許多,我連修圖都不用,只要拍得好,縮圖就行,更別提原圖都可以拿來當桌布。

@只能在晴天用,就算在拍照時,打了SB-800的閃燈,還是讓整個相片的色調偏暗,無法像在使用105VR拍出來那樣,拍出來的呈相自動呈現飽和,而必需透過事後的「相當後製」才會有類似的結果。

很嚴重嗎?或許吧,特別是老公看了我最近一連串用D200+105VR狂拍的「靜物攝影」以後,原來對18-200VR的那份期待感真是消失得一乾二淨,加上先前去拍蓮花時,我邊拿著18-200VR在拍蓮花,邊對18-200VR一個勁的抱怨跟挑剔沒完,讓他對18-200VR的好感更是降到了谷底,還有借不到18-200VR就翻臉不認人的小姑……等等狗屁倒灶的事,前因後果的糾結在一塊。

於是,老公索性鐵了心,趁同事要買的同時,把他自已的那隻18-200VR給拋售出去,留下我那隻18-200VR,以備出國旅遊時之需。

回頭想想,還真的有點捨不得這隻鏡頭,老公才用了三次,可能拍不到五百張;不過,用不適合的鏡頭又沒什麼意義?就像12-24這隻超廣角的鏡頭要送我一樣;倘若在國外旅遊,我一定會尊貴的膜拜著,但在國內,我可能不顧一屑的只會想把它丟在垃圾桶,多留著只是多佔一個防潮箱的位置,與其如此,也只有無奈的跟它說再見了。

親愛的老公18-200VR鏡頭,再見了。

明天以後就不是我們家的,希望拿到使用的,是個跟老公一樣惜物愛物,把功用發揮到最大的好主人~
--
話說,我的相機接了105VR這隻鏡頭以後,簡直像吸鴉片或吸大麻一樣,愛死這隻鏡頭了,而我的18-200VR,也只不過用在拍蓮花那次,至於下次什麼時候會在用,這種事情我也不曉得(攤手),有道是:「由儉入奢易,由奢入儉難」啊!
--
(註1)105VR是微距鏡,只要拍得好,什麼都可以拍得一清二楚,拍人像時,MM臉上的痘痘跟上的粉還有毛細孔,更是清楚到不行,儼然是不折不扣的照妖鏡。
(註2)="拍"字。
(註3)拍蓮花時,必備工具:釣竿:把遠處的蓮花勾到近處來拍。澆花器:把花上噴水,看起來才像晨露。雨鞋:走到蓮田中央,把蓮花把起到近處拍,拍完再用雨鞋把花踏扁,這樣就不會有人跟你拍一樣的。

以上。
PR
□ 給個回應
姓 名
主 題
信 箱
網 站
回 應
密 碼
COMMENT :
無題
看到最後雨鞋的用途時,我仆街了...XD

感覺照相很有趣呢,不過裝備很砸錢的感覺
我也不想變成鏡子裡的妖:P
嗯,還是先乖乖用我的數位相機就好啦.....b
alfalfa 2006-09-21(Thu)19:18:30 修改 館主回覆館主回覆
Re:無題
#alfalf:
驚!
你不知道釣竿、雨鞋、澆花器是拍荷花的工具,
有圖為證的哪!
http://old.dgphoto.com.tw/display/query_display.asp?Pcode=20040707000005&qtype=2&qstr=snitch&page=1
拍照是很有趣的事,起碼現在是我唯一的休閒了,只是真的很花錢,
但看到拍出得照片呈相美麗而且令人驚豔時,其實也就值得了,
特別是去旅行時拍出的照片,真的是一輩子的回憶哪!

也或許是這樣,風景或靜物、花草蟲攝影,對我的吸引力,
遠比「人物」攝影要來得有吸引力得多…
當然,這也是我一向很排斥拍「人像」的理由啦!
2006-09-24 11:44
□ 引用本篇文章
引用本篇文章網址:
回首頁

忍者ブログ × [PR]


Produce by Samurai Factory Inc.